預告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草案。徵詢相關意見。

衛生福利部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公告 ( 預告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草案。) ,徵詢相關意見。草案公告時間自109年04月01日至109年06月01日止,誠摯地邀請您參與討論,讓法規修訂得更完備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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