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動物試驗申請辦法」草案

預告訂定「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動物試驗申請辦法」草案
【發布日期:2017-02-02】
: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600152號
附件:「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動物試驗申請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
主旨:預告訂定「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動物試驗申請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二第三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下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本部「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561
(四)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五)傳真:(02)2787-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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