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第三条附表一、第六条附表五

发布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第三条附表一、第六条附表五
【发布日期:2016-03-18】
:食品组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年3月18日
发文字号:部授食字第1051300768号

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第三条附表一、第六条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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