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DA修正「复合输入规定含『F01』货品分类号列表

修正「复合输入规定含『F01』货品分类号列表,如属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应依照『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规定,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办理输入食品查验」,并自中华民国105年3月31日生效。
【发布日期:2016-03-09】
:食品组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年3月9日
发文字号:部授食字第1051300638号
附件:复合输入规定含F01货品分类号列表增修订摘要表及复合输入规定含『F01』货品分类号列表各1份
主旨:修正「复合输入规定含『F01』货品分类号列表,如属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应依照『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规定,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办理输入食品查验」,并自中华民国105年3月31日生效。
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条。
公告事项:修正「复合输入规定含『F01』货品分类号列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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