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订定「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泰拉霉素之检验」草案。

预告订定「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泰拉霉素之检验」草案。
【发布日期:2017-01-20】
:研究检验组
 
主旨:预告订定「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泰拉霉素之检验」草案。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
公告事项:
一、订定机关:卫生福利部。
二、订定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三、「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泰拉霉素之检验」草案内容如附件。本案另载于本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w.gov.tw)之「法令规章」下「卫生福利法规检索系统」中「法规草案」项下,及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网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网页。
四、旨揭草案係参考国际方法研拟,并业经「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检验方法审查小组」审查,为求尽速将方法公开供外界依循,仅公告周知20日收集外界意见,汇整意见后再提请「食品检验方法咨议会」咨议,完成后进行公告。
五、对于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请于本公告刊登公报之隔日起20日内,至本部「卫生福利法规检索系统」中之「法规草案」项下陈述意见或洽询:
(一)承办单位: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三)电话:(02)27877771
(四)传真:(02)26531256
(五)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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