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6年度特殊营养食品查验登记委託「财团法人医药品查验中心」审查

公告106年度特殊营养食品查验登记委託「财团法人医药品查验中心」审查
【发布日期:2017-01-18】
:TFDA食品组
 
发文机关: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函类别: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6年1月17日
发文字号:FDA食 字第1061300111 号
附件:食品与相关产品查验登记业务委託办法1份
主旨:公告106年度特殊营养食品查验登记委託「财团法人医药品查验中心」审查。
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1条第6项及食品与相关产品查验登记业务委託办法第9条。
公告事项:
一、旨揭业务之受託机构名称、所在地、执行业务种类及项目与委託期限详述如下:
(一)受託机构名称:财团法人医药品查验中心。
(二)所在地:11557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六段465号3楼。
(三)执行业务种类、项目及范围:办理特殊营养食品查验登记之新案、书函换发、补发、展延、转移、註销与登记事项变更等业务委託审查。
(四)委託期限: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二、经委託审查之查验登记申请案件办理流程,请参考「食品与相关产品查验登记业务委託办法」第11条规定(详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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