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预告修正「特殊营养食品查验登记相关规定」第壹点草案

第二次预告修正「特殊营养食品查验登记相关规定」第壹点草案
【发布日期:2017-01-16】
:食品组
 
发文机关:卫生福利部
函类别: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6年1月16日
发文字号:卫授食字第1051304013号
附件:「特殊营养食品查验登记相关规定」第壹点修正草案总说明及修正草案对照表之pdf档各1份
主旨:第二次预告修正「特殊营养食品查验登记相关规定」第壹点草案。
公告事项:
一、修正机关:卫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及食品与相关产品查验登记及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特殊营养食品查验登记相关规定」第壹点修正草案总说明及对照表如附件。本案另刊载于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网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资讯」网页。
四、对于本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次日起60日内陈述意见或洽询:
(一)承办单位: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三)电话:(02)27878000转7337
(四)传真:(02)26531062
(五)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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